1979年11月26日至1981年12月10日济宁地区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署办公室内。 1981年12月10日更名为济宁地区地名委员会,同时办公室由行署建委代管。 1983年9月济宁地区撤消,建立济宁市(地级省辖市)地区地名委员会更名为市地名委员会。 1988年7月2日地名办公室由市建委移交市民政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