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 |
一、机构介绍
济宁市地名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,是市政府负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的主要机构。
二、成员单位
济宁市地名委员会由副市长陈民任主任,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福存、市民政局局长丁颖、市建委副主任李新才任副主任,成员单位分别是市民政、发展计划委、财政、规划、国土、交通、公路、水利、教育、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济宁日报社、邮政、通信、工商、质监、物价、城建开发、济宁军分区、史志等22个单位。
三、常设机构
市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。
四、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负责全市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。
2、研究起草我市地名管理的法规、规章,制定全市地名工作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全市地名命名、更名审核、批准工作。
4、负责标准地名的发布、检查、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。
5、负责全市范围内地名标志的设置、监督、指导。推广地名标牌国家标准。
6、调查、收集、整理地名资料,编辑地图、地名录、地名志及其它区划地名类书刊。
7、建立和管理地名档案、资料和地名信息系统,负责本市地名信息发布,开展咨询服务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小教场街10号
邮编:272000 电话:0537--2253941
邮箱: jnsdmb5840@sina.com |
|
|